日照2023年工伤职工定期待遇,涨了!-凯发k8官方旗舰厅
2023-10-1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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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工伤职工的三项定期待遇,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工伤职工以及工亡职工亲属的关怀。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0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对2023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按175元、165元、155月、145元的标准增加;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享受生活护理费人员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依次调整为3535元、2828元、2121元;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1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按照调整待遇规定,日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行动,精心实施,及时为符合条件的1046名工伤职工调整了待遇,目前已发放1-9月补差81.5万余元。